審查委員會 | 本院教育及文化、財政兩委員會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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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案名稱 | 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」、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、委員黃國書等21人擬具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」、委員蘇巧慧等21人、委員何欣純等16人、委員楊瓊瓔等22人分別擬具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、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」、委員林德福等18人擬具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」、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」、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刪除第三十二條條文草案」、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」案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相關附件 |
關係文書(含審查報告)
關係文書(DO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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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連議案: |
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
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1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2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刪除第三十二條條文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及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」,請審議案。 行政院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」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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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案狀態: | 三讀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議案流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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